甲方
乙方
丙方:身份证号: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第四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第五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第六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第七条禁止行业
第八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公司股东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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