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阁下已签署了谅解书,然对方却未能依照约定如期归还欠款,那么阁下不妨研拟合适的法律策略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阁下可尝试与其进行进一步的协商交涉,明确告知其偿还欠款之义务,同时留存好所有与此相关的沟通记录,以便后期查阅使用。
然而,倘若协商未果,那便可以考虑向当地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
在此阶段,阁下所签署的谅解书将成为重要的呈堂证供之一,以明晰双方曾对还款事宜有过明确的约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阁下享有追索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之权利,包括敦促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以及可能要求其赔偿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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