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税网上的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及扣缴客户端;
2、登录,按照弹出窗口左边“代扣代缴”列,从上到下按顺序填写提交;
3、人员信息采集。从未申报过的单位进入之后是零数据,需要手工添加需要申报个税的人员信息,可以手动添加,也可以使用系统下载表模导入添加。添加完点击“报送”,进入下一步“专项附除信息采集”;
4、手动添加“专项附加除信息采集”后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按照顺序进行填写申报,点击反馈“申报成功”即可完成申报;
5、当申报显示“申报成功”则进行税款缴纳即可。
合伙企业个税税率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
1、本通知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
2、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3、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按照《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1)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3)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4)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5、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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