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狭义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狭义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发现权和科技成果权,狭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不包括发现权和科技成果权。一般讲知识产权,多数是指狭义上的知识产权。
不属于侠义的知识产权主要是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除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之外,其他都不属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
(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商标、厂商名称和标记。
(7)制止不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权利。
根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知识产权包含下列权利;
(1)版权与邻接权。
(2)商标权。
(3)地理标志权。
(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
(5)专利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7)为披露过的信息专有权。
二、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2、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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