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能否进行分割?
时间:2023-07-16 22:05:18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可以分割财产。

夫妻共同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的方式:

一、如果夫妻双方能就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均不愿意放弃房产的,则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

三、如果夫妻双方均不愿意取得房产的,则由双方平分拍卖所得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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