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
2、普及青少年咨询、求助机构并拓展其功能。
3、学校要强化教育素质的功能,弥补家庭教育的缺陷
4、公安机关要通过加强宣传与严格执法等途径发挥职能作用,防范家庭暴力、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学生未满14周岁校园欺凌怎么处理
未满14周岁校园欺凌应该及时告知老师和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家庭教育的误区,为青少年犯罪推波助澜。
(二)、学校教育的失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温床。
(三)、社会环境的污染,使青少年不能明辨是非。
(四)、自身素质不高,认知能力不足,是青少年犯罪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未成年人犯罪不单单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教育问题、家庭问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它涉及到社会的各个层面,只有集中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相互协调,才能把这项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做广,真正取得实效。
三、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包括以下:
1、重点预防与普遍预防相结合,如根据情况将重点放在党政机关、税务、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而将其他系统和部门作为普遍预防的对象;
2、预防与事后预防并举,超前预防可防患于未然,可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挽救可能走向犯罪的人,事后预防能产生亡羊补牢之效;
3、补充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一般预防措施是通过打击犯罪、教育和警戒社会上可能犯罪的分子,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特殊预防是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以预防其再次犯罪;
4、舆论导向预防与法律预防相协调,要加强社会舆论和法制宣传力度,通过电台、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深入到重点部门和单位,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全文9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