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权人对质押车有权使用吗
1、质权人对出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但没有权使用出质的车辆。如果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车子拿去做抵押,还可以理赔吗
有些人认为车子拿去做抵押后,因为汽车登记证不在自己手里,所以在出险时以为保险公司将不理赔。
其实不然,只要在给车子投了保险过后,发生约定的交通事故后,投保人可以积极主张理赔。
抵押车出事故后,将按如下步骤理赔:
1、汽车保险受益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
2、保险公司应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三十日内作出;
3、保险公司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
4、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跟被保险公司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即要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5、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即按照该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保险公司以车子做抵押的问题拒绝赔偿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找保险公司协商。
因为双方一般签订了明确的保险合同,所以这个时候最好先积极找对方协商解决。
2、找保险协会投诉。
保险公司该履行保险责任不履行的,属于保险行业的问题,所以自然可以积极找保险协会投诉处理。
3、去申请仲裁处理。
如果双方事先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或是事后补充了仲裁条款的,那么就可以直接申请仲裁解决。
4、直接去法院起诉。
发现以上的措施都不能解决的话,那么建议最好是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对质押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但没有使用质押物的权利。
所以质权人不得使用质押的车辆,如果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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