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过程中租赁物权属争议为融资租赁纠纷中常见的争议焦点及难点。承租人对于租赁物占有意识强,大多数承租人在租赁物转移至其占有后认为租赁物即归其所有,故对于租赁物肆意支配,对租赁物做出抵押、转租、出卖等处置,而因其对于租赁物的错误认识导致承租人出现违约的情形不在少数。从而,侵犯了出租方的权利被合同诈骗了可以立即保留证据,然后进行报警,在警察决定受理以后,积极的配合警察的调查。然后公安机关在调查清楚,并且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后,就有可能会追回自己被诈骗的财物。
一、被二房东骗租了房子怎么办
被二房东骗租了,当事人需及时报警,固定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为了防止被骗,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融资租赁合同是否是诺成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因此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并非融资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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