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阱:供方不写或不写清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也不写费用负担,以达到简易包装省钱省力的目的。
注意:写清包装物、包装标准、包装标签的内容等。对包括物的供应、回收,费用负担也要写清楚,以免出现纠纷。对包装不善引起货物损坏的责任约定清楚。
关于出卖人的标的物包装方式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一)出卖人不按约定的包装方式包装属于违约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
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应当采用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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