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如果找不到欠钱的人,有下列处理办法:债权人应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找不到欠款人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依法缺席审判。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欠款人失踪。其中的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法院进行审理并判决。
欠钱不还的人不是北京的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不是北京的先试着跟对方协商,债务人现在真的是没有偿还能力的话,也应该先签一份分期还款的协议,如果是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应该把证据和诉讼状递交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起诉处理。
法院的管辖权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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