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被打丈夫心梗猝死索赔精神损失无门
时间:2023-06-05 09:44:38 1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阎女士对医疗费和交通费的索赔请求,但因无法证明丈夫死亡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阎女士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未获支持。

阎女士诉称,2007年10月26日上午,阎女士和女儿到位于定福庄西街的商店购物,在双星专卖店内由于价钱问题发生争议,招致商店职员王明(化名)的不满,王明随即出口伤人,并将阎女士一拳打倒在地。之后,警察将王明带走,本人也被送到医院,而阎女士的先生则由于不了解自己的伤情焦急突发心肌梗,于当晚去世。

阎女士认为,王明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健康权,并导致其失去亲人,所以诉请法院判令王明和王华共同赔偿自己的医药费3000.61元、交通费175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庭审中,王明辩称,发生纠纷是因为阎女士到店里闹事,自己并未殴打阎女士,是其打的自己,而且事发之后是自己报的警。此外自己是店里的雇员,不应承担责任。店主王华未出庭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26日上午,王明因买卖商品问题与阎女士发生口角,后将阎女士打伤。当晚,阎女士的丈夫胡先生因急性心肌梗塞猝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明因购物纠纷而将阎女士打伤,已构成侵权。由于王明是王华的雇员,所以王华应对阎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鉴于王明在侵权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应与王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因阎女士不能举证证明丈夫的死亡与王明的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故驳回了阎女士的精神损害赔偿。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全文6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精神损失
    精神损失是指因为他人的错误行为或过失而遭受到精神上的伤害时,他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失赔偿责任。这种赔偿是针对精神上的痛苦、悲伤、焦虑、精神恐惧等非物质性损失的一种补偿。精神损失要求在法律上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个人......
    更新时间:2024-07-11 18:30:04
查看精神损失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精神损失 最新知识
针对老婆被打丈夫心梗猝死索赔精神损失无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老婆被打丈夫心梗猝死索赔精神损失无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