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车祸费用需要自己垫付吗
发生车祸费用不一定需要自己垫付的,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
二、交通事故赔偿应当包括?
交通事故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导致伤残的,还需要加上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导致死亡的,不再有残疾赔偿金、康复费用,其他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进行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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