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2、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3、一个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考虑家庭代际、性别、年龄结构和家庭人口等因素,配租标准原则为:
(1)1人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宿舍、单居或小套型;
(2)2人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单居、小或中套型;
(3)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中或大套型;
(4)3人以上夫妻及子女中或大套型;
(5)3年没摇上保障房直接配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邯郸公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邯郸公租房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填写《邯郸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向户籍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公示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
5、房产、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审核联查、公示结果。
办理公租房所需要的材料,具体包括:
1、申请人在主城区的居住证(户籍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和主城区非城镇户籍的申请人,不需提供主城区居住证,但需提供户口薄主页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页复印件,并提供申请人在主城区实际居住的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夫妻户口未在同一户籍地的,应提供夫妻双方的户口薄首页、户主页、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所在页)、结婚证(验原件,提供复印件);
3、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需提供上年度工资卡流水;
4、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叁张;
5、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申请人工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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