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是指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务分别付全部责任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连带责任的特点有以下几点:
1、对债务人来说是一个严重的责任方式。被请求承担全部责任的连带责任人,不得以自己的过错程度等为理由只承担自己的责任;
2、对债权人的保护更加充分。连带责任给了被侵权人更多的选择权,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一个或者数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连带责任人不能约定改变责任的性质。另外连带责任必须是两人以及两人以上,否则就称不上是连带责任。
劳动关系有什么特征
劳动关系的特征有:(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全文5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