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股东的学费能否税前扣除
股东的学费在不超过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以扣除,学习有关企业技术学费可以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内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仍然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因此,企业员工接受继续教育所发生的学费属于员工个人消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为职工子女的学费,不属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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