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包括如下:
1、公司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公司章程,并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2、股东缴纳出资并验资,股东可以以货币或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
3、设立登记,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登记机关应当登记并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4、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作为证明股东出资份额的书面凭证。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是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经原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的应当提交编委批文复印件,社团法人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核发的《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全体股东同意指定的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其派员的身份证复印件;(4)股东的出资协议。
2.受理审查
公司登记机关在收齐申请人应当提交的上述材料后,发给申请人编有号码的《受理申请公司登记提交材料收据》(附件)。
公司登记机关于受理之日起10天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3.查询结果
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材料收据》的说明,查询申办结果。
4.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公司登记材料收据》领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申请核驳通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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