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审核办法
办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意见(武政办[2002]134号)
办事程序: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每季度首月1-10日,到本人常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验手续。
2、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对失业人员审验失业状况及名单,通过社区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将审验信息反馈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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