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误工费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收入或收入状况的证据,包括固定收入或无固定收入的收入证明;2.误工时间证据,包括病历、医院小结、误工证明或司法鉴定书等。相关证明资料需齐全且有效,否则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常,索赔误工费需要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证明收入或收入状况的证据。
有固定收入的,有单位开具有公章的书面证明,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等。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可到当地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开具。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均无法提供的,受理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误工时间证据。
(1)病历或医院小结等。病历及医院小结上一般会载明就医时间,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等信息。
(2)误工证明。有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让单位出具误工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如果对方不认可或存在争议的,可提请进行误工期司法鉴定,来确认误工期限。第三点需要注意,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最好由双方共同委托或者委托人民法院挑选鉴定机构鉴定。因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对方可能不予认可,有权重新鉴定。
误工费的证据要求是什么?
误工费是指因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者违约等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导致受害人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从而使受害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能正常从事劳动,减少其收入或者不能从事其他正常活动的损失。因此,误工费的证据要求是非常严格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误工费的证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首先,应当有受害人的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其次,应当有受害人的工资单、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证明受害人有劳动收入的证据;此外,还应当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证明受害人的费用支出的证据。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误工费的证据应当充分,并结合案件情况具体分析。在证据的证明力上,误工费应当与其他民事损失赔偿项目并列,作为民事诉讼的独立项目。
总之,误工费的证据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需要充分、具体、有说服力。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误工费的依据,为受害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误工费的证据要求是非常严格的,需要充分、具体、有说服力。只有符合这些要求的证据,才能作为误工费的依据,为受害人争取应有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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