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已经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活动时,其所拥有的最长时限为二个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案件进行审查之后,应于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
而在审判环节方面,由人民法院负责审理的公诉案件,在收到案件并开始审理之日起,必须在两个月内作出判决;但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则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全文3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