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免除部分服务收费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币个人账户的11类34项服务收费。
这一消息受到消费者一致欢迎,但与此同时,银行收费的被叫停也凸显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金融机构何时才能主动、充分地尊重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叫好
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
根据央行网站公告,此次免除的34项收费项目包括:本行个人储蓄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手续费和销户手续费,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转账手续费(贷记卡账户除外),存折开户、销户和存折更换的工本费,密码修改和密码重置手续费,境内本行查询服务收费,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退休金、低保、医保、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等。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丁剑平认为,部分商业银行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为自己创收。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层该出手时就出手,履行更多的监管职责,维护消费者权益,值得肯定。
事实上,自2008年10月全国最后一张免费银行卡开始收取手续费,我国银行业服务全面进入收费时代。此后,银行的收费问题一直是消费维权的热点。去年,上海等诸多城市的多家银行一致将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提高一倍,以及随后暴露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通知费、转账失败手续费等,令消费者对银行收费的随意性和不透明深感不满。
引导银行间竞争
不比收费比服务
此次清理银行不合理收费,同样得到银行业内人士肯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免除收费的项目中,不少是部分银行早就已经免除的,现在银监会等三部委一律叫停,让各行之间比拼服务的意识更强了,银行业内竞争可能将更激烈,对银行提供细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海通证券银行业分析师佘闵华表示,免除34项银行服务收费,有利于银行告别强势收费的现状。不合理不规范的收费,一定要废除,否则不利于银行业的长期良性发展。银行业收取的开户销户、取款和转账等费用其实只是占取了银行利润中很小的一部分空间,废除后对银行本身盈利造成的影响实在是微乎其微,但对提升银行形象和服务口碑非常有好处。
佘闵华指出,银行应追求差异化服务而不是仅盯着传统业务做文章。比如,银行在运用其专业优势为消费者提供现金和资产管理方面服务时,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且能为消费者接受的。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此亦认为,对于商业性竞争性的项目,比如理财服务,私人银行等各类较高端的服务等,还是要给银行一定的自主定价空间。
金融消费者需要
知情权和选择权
让很多消费者感到揪心的是,为何非要监管部门出来说话,银行才肯放弃这些既不合理、对自身发展又如同鸡肋的收费项目?消费者在跟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博弈中,为何总是处于弱势的一方?金融消费权益,到底谁来保护?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周子衡对记者表示,关于免除银行不合理收费一事,仅仅靠监管部门的作为是不够的。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对金融消费者的各项权益和金融机构的法律权限尚不完善。在庞大的金融机构面前,消费者处于弱势,因此,我国需要出台一些真正站在金融消费者立场上的法规条例。
据介绍,国际金融危机后各国纷纷加大了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力度。美国政府于2010年颁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设立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局;英国政府去年将其金融服务管理局的监管职能转交给英格兰银行,以扩大其央行权限,完善金融权益保护体系。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央行网站在公告中明确提出,强调保障社会公众享有基础金融服务的权益,充分考虑人民群众使用最为广泛的基础金融服务,积极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服务收费告知义务,未经客户以书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录音或电子签名方式单独授权,不得对客户强制收取短信服务费;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国家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的收费,应在办理业务前,明确告知客户,尊重客户对相关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这明确规定了要尊重客户的自主选择权,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希望未来能加大执行的力度和深度,坚决杜绝消费者不知情被收费的现象。吴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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