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者一旦出走他方,通常情况下终究会重返原籍。
在此期间,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若经认定的法律裁决文书规定的还款责任尚未得到债权人充分保障时,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届时,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法定义务上的保护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全文3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