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负债状况并非是决定该公司是否能够进行注销手续的唯一重要考量因素。
一般的情况下,若公司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且其所拥有的资产数额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或是已经明显地失去偿还能力,则可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所预设的法律程序申请破产。
依据这部法律的具体规定,当企业法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且其所拥有的资产数额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或是已经明显地失去偿还能力时,应依照本法的规定来清理债务。
而对于那些存在上述情况,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性的企业法人,也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整。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即便公司并未达到破产的标准,只要顺利完成了清算程序,偿还了所有债务,妥善处理了相关的法律事务,那么同样可以依法进行注销。
然而,如果在注销过程中存在尚未结清的债务或法律纠纷,这无疑将对注销流程产生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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