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在主刑的执行当中,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应是徒刑的执行,徒刑的执行可以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死刑的执行是所有主刑执行中最为严厉因此也应当最为慎重的一种执行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当然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吗
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但也可以独立适用。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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