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取缔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其他法律也并未有明确行政取缔属于行政处罚的,因此,行政取缔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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