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个人购汇
只限用于经常项下的对外支付,包括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以及咨询服务等。
2014年5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也提及要有序推进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资本市场,近几年国家相关部委的发文中也对于境内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持开放姿态,但这些相关文件均未提及个人境外直接投资需要哪些审批或办理手续,也未公布任何操作细则,使得个人的境外直接投资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并不具有真实可操作性。
二、六项个人购汇禁止项目
最新的个人购汇说明书中,明确给出了境内个人在办理个人购汇业务时的六项禁止行为,分别是: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6.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三、个人境外投资流程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以个人直接投资香港股市为例
1、个人到中行本地分行办理“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港股直通车”业务,并填写“中银国际开立证券代理账户申请表”。
2、个人对外投资可用自有外汇,也可用人民币购汇。如本来自有10万港元、购汇40万港元合计50万港元汇入“个人证券投资外汇账户”。
3、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交易、网络交易炒港股,如半年下来获利5万港元。按照规定,账户余额不能低于10万港元,所以可结汇30万港元。
4、个人如果准备销掉账户。可以到中行申请关户,账户中的25万港元剩余外汇资金则一并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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