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满18年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或合法有效的居留身份证明;
(二)有稳定合法收入,有还款付息能力;
(三)借款人同意以所购房屋及其权益作为抵押物;
(四)所购二手房的产权明晰,符合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的条件;
(五)所购房屋不在拆迁公告范围内。
(六)需要提供买卖双方填写的《购房抵押贷款申请表》和《购房意向书》;
(七)购房人(借款人)需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八)已婚者要提供配偶身份证;
(九)若购房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和贷款证等有关证件资料;
(十)若购房人无北京市常住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及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
(十一)售房人需提交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受委托人公证委托书和身份证,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文件,所售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
(十二)若房屋已出租,需提供承租户的证明文件及同意出售的文件;
(十三)若售房人为企业法人,需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代表人证明书等文件。
一、什么条件下能申请二手房房贷
购房者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与卖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购房意向书原件;
(三)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六)资信证明原件(使用银行提供的标准格式)。由于借款人收入情况复杂,工作人员可要求提供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借款人为个体经营户,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近三月的纳税凭证,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如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股东,则提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近期的资产负债表和纳税凭证等;如借款申请人注明有除工资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来源的,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利息收入,应提供存单、国库券等凭证;房屋租赁收入,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投资收入,应提供投资证明、被投资方的分红决议及支付凭证等。
(七)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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