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的要求、有关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等。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福州:公共场所须制定防病应急预案
为防止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的流行,根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福州市卫生局要求公共场所经营者制定防病应急预案,同时对我市公共场所的通风条件新要求也开始正式实施。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公共场所的这些新要求是我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核工作中明确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规定,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做好经常性检查、日常维护和清洗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冷却水、冷凝水、送风、风管、净化消毒装置及其他相关部件进行检测、清洗和消毒,确保空调系统运行的卫生安全。对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规模较小的公共场所,必须备有机械排风设备,使用分体空调的,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一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应急预案,以防止空气传播性传染病的流行,应急预案应包括:空调系统的类别、供风系统等与中央空调有关的基本资料,确定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及应该采取的措施,明确疫情报告方式、报告责任人,明确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效果评价及疫情控制,并经监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等内容。(本报记者周甬)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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