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阳光网讯(记者温龚锋通讯员钟道晶)5月1日起,东莞市失业保险金将提至736元/月,较去年高28元/月。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表示,调高今年失业保险金的依据是《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东莞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据省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发放。东莞市从2010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20元/月,因此,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920元的80%发放,即736元/月。从2010年5月起,本市户籍参保人的失业保险金将从现708元/人月调整到此标准。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调整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0年5月1日起东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20元/月,折算的小时标准为5.29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8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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