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行卡走账是否存在风险?
时间:2023-07-04 11:36:07 28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银行规定,所有的信用卡和借记卡只限本人使用,如果将自己的卡借给他人使用,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本人负责。如果那人有犯罪行为,例如:贩毒、洗钱、走私、诈骗等,或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的话,公安人员肯定会通过身份证和银行卡追究到身上来。

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意丢失或被盗而非在知情情况下,则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也必须配合调查;如果无法证明自己不知情,或知情不报,那就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公司用员工银行卡走账的如何处罚

一、公司用员工银行卡走账的如何处罚

1、公司用员工银行卡走账的处罚如下:

(1)公司用个人银行走账的行为,如果构成洗钱罪,则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还应当没收实施犯罪的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

(2)如果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洗钱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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