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老字号申请认定的流程: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向地、市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提交材料:由所在地的市商务主管部门对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初步评估。调查鉴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机构和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调查鉴定。评审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数据进行分析。宣传: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被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发证:经批准的“中华老字号”牌匾和证书以商务部名义颁发。
老字号申请认定程序
具备中华老字号认定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下同)审核后报振兴委员会认定。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调查鉴别、认定评审、公示、做出决定、复核、注册存档、核发证书等。
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报表,并报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2、资料提交: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初评,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并报所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
3、调查鉴别: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机构、专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调查与鉴别,并提出初步评估意见报振兴委员会。
4、认定评审:振兴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资料进行分析,必要时对有关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出评审意见,撰写认定报告。
5、公示:在有关媒体公示拟认定为中华老字号的企业和品牌名单,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振兴委员会提出异议。
《中华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中华老字号申请认定工作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
1、发布公告;
2、企业填报;
3、材料核实;
4、专家审查;
5、社会公示;
6、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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