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抵扣多少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抵扣政策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是指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三、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申报方式如何选择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主要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他们的区别就是,扣缴义务人申报是预扣预缴。综合年度所得自行申报就是暂时先不扣,自己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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