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
时间:2023-03-20 18:00:59 3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一种客观形态。为了达到行政行政职权的目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人作为承受对象,这样的人称为行政相对人。凡是合法权益手具体行政行为不利影响的人都是行政相对人。

根据行政相对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关系直接与否,行政相对人又可以分为行政对象人和行政相关人。

行政对象人是直接承受具体行政行为的人,如行政处罚中的受处罚人、行政许可中的申请人等。没有行政对象人,具体行政行为就无法成立。具体行政行为在对行政对象人发生效力的同时,有时也对行政对象人的权益有关联的人产生了影响,这种人称为行政相关人。

行政主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并不是针对行政相对人,而是行政对象人,但是具体行政行为在影响行政对象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客观上也对行政对象人以为的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影响。因此,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人之间形成的关系形成了明示的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相关人之间形成了潜在的行政法律关系。无论行政对象人还是行政相关人,都应当具有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

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1条的规定,申请人甚至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组织。国家机关在作为行政管理对象时,可以作为机关法人称为行政复议中的申请人。

二、申请人是被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当事人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但是在特定条件下,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也可能发生转移。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转移的情形有:

(1)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起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全文7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行政复议申请人 最新知识
针对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