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诉讼程序中,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分配问题,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法定条文进行裁定。
若子女尚未达到二岁年龄阶段,法律原则上倾向于将其交由母亲亲自照料;
而若已经跨过该阶段,父母应当就此问题展开谈判并设法达成共识,若顺利则采纳该方案;
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综合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原则作出最终判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后,考虑到家庭关系的复杂性及儿童自身权益,法院还会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全文41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