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是可以注册公司的,一个人也是可以开公司的,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以下法定要求: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为十万元,并且由股东一次性进行缴纳;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关责任。但是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他自己个人的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4、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因为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而选择的类型的比较少;
5、公司注册费用一班是由行政收费、银行开户费用、验资费及代理公司服务费构成;
6、属于特殊行业的公司是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特别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请问为何不要一个人注册有限公司
因为一个人注册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是同一个账户,当公司出现巨额的债务问题时,个人极大可能与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人公司股东要想不承担连带责任,则需要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但一人公司往往都是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没有完整的财会制度,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只是财务会计报告这一项,大多数一人公司就无法提供。因此与非一人有限公司截然相反,多数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难以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最终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变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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