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结婚是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得到国家法律认可已经进行登记的婚姻是我们所常见的合法婚姻。但是同样也有一些人并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条件,或者已经满足了条件但是并没有去登记结婚,与此同时又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甚至孕育了子女的情况。修订后的民法典已经是不承认这种没有经过登记的婚姻了。可是我们这样就会产生一个疑问,如果事实婚姻关系是不被认可的,那一个人在有一段合法婚姻的同时又在外面同其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形成了一种事实婚姻的关系,这个时候合法婚姻的另外一方可以以重婚的名义起诉这个人呢。
首先,重婚罪是指在已经有了合法的另一半后还和别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是明明知道别人已经是有合法配偶的人了还是选择了和那个人结婚的行为。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里的结婚是不仅仅包括通过一些秘密的方式欺骗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情况,还包括没有经过登记机关的认证也就是并没有取得结婚证书但是符合事实婚姻的情况。这种情况只要符合以下的条件就是构成重婚的婚姻,男女两方没有取得结婚证书,可是是有结婚的目的和一起生活的现象的,这也是比较关键的一点。
在一起生活的两方是以夫妻的名义一起过日子的,就像平常夫妻一样,同时他俩是“夫妻”的这种关系也是被周围的人所知晓的,就是他们生活的地方附近的人都认为他们就是合法夫妻。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没有经过相关婚姻机关的认可,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也是会构成我们所说的重婚,是应当以重婚罪进行处罚的。
全文6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