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妇离异的情况下,若对方未能依约提供抚养费用,经过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时,便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倘若夫妻双方选择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就应依据双方共同意愿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来明确并强迫另一方承担起自己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
同时,可以参照该协议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孩童抚养费用。
若是通过由当地法院主持调解的形式解决离婚事宜,除了通常情况下的《离婚调解书》之外,还应有一份涉及财产分配的离婚协议,其中必然包含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事项的详细条款。
如若未亲自抚养小孩的一方不予履行相关义务,则可再次以诉讼名义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法院重新判定并强制执行。
反之,若最终通过法院判决离婚,那么可直接依照离婚判决书中所载明的离婚后孩童抚养费用支付条款,依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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