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纠纷立案准备材料有哪些
借款纠纷立案准备材料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二、借款合同纠纷起诉立案标准
借款合同纠纷立案对金额没有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人民法院是给予立案的。立案条件有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借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借款纠纷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三、借贷起诉了被告一定要出庭吗
不一定要出庭,但对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法院在依法传唤其出庭仍不出庭的情况下,应告知风险,在同样情况下可以做出对其不利的解释,或者驳回相应的诉讼请求,也可将相应的诉讼按撤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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