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后;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提前释放的刑罚执行制度。
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是:
(1)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未完成的刑期;
(2)无期徒刑假释考试期限为十年。
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
监狱法58条规定是什么
一、监狱法58条规定是什么
1、监狱法58条规定如下:
(1)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2)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3)欺压其他罪犯的;
(4)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5)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6)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7)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8)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十八条
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警告、记过或者禁闭:
(一)聚众哄闹监狱,扰乱正常秩序的;
(二)辱骂或者殴打人民警察的;
(三)欺压其他罪犯的;
(四)偷窃、赌博、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
(五)有劳动能力拒不参加劳动或者消极怠工,经教育不改的;
(六)以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劳动的;
(七)在生产劳动中故意违反操作规程,或者有意损坏生产工具的;
(八)有违反监规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依照前款规定对罪犯实行禁闭的期限为七天至十五天。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第一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监狱的职责是什么
1、贯彻执行有关罪犯改造、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监狱的狱政管理和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负责监狱的刑罚执行工作;
2、负责监狱罪犯的教育、生活卫生、医疗防疫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监狱计划、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监狱干警、职工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权限管理和任免干部;负责干警和职工的劳动工资、警务管理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监狱干警的执法监督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5、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刑法》第八十三条,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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