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残疾人能否进行婚姻登记的问题,取决于他们残疾程度以及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然而,若精神残疾人的残疾状况在特定范畴以内,并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们便有资格申请结婚。
但是,为了确保他们在婚姻登记之前能够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有必要将自己的特殊情况告诉伴侣。
而对于那些因残疾严重程度过高而无法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残疾人而言,他们可能无法成功获得结婚证书。
请注意,中国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患有疾病的人进行结婚,只不过,若在婚姻登记之前,其中一方意外身患重大疾病却未诚实地告知另一半,那么该伴侣有权向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全文6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