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典安2010-11-309:35:44来源:竹溪审计局
重庆市原司法局长文强一案已随着重重的法锤落地声而结束,但人们对此的话题并未完结,特别是他将国家赋予的社会管理权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同时,并把这种权力,作为显示自己的高贵,表现自己的无所不能,让群众和级别低的人在自己面前低三下四,百依百顺的工具。值得人们深思和自警。有媒体曾对文强专案组成员进行采访,专案组的同志这样介绍说:“其实文强真的不在乎收了多少钱,而是在收钱的过程中享受到了权力带来的快感。他不记得多少人给了他多少钱,但谁没给他钱,他一定记得住。”
文强的这种为官的权力观,最终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成为历史的罪人。作为一名审计人员,从文强案当中如何引以为戒,以什么样的观念看待审计权,如何行使审计权是每位审计人员应予思考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审计人员应如何看待审计权。
在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告诉我们: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意味着服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压力,意味着辛劳。如果掌握权力也会产生快感的话,那只能是通过权力实现为人民服务并得到人们的赞许才产生快感,而不会有别的什么快感。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为五个层次,其中之一就是希望赢得尊重,在尊重中获得精神满足和愉悦。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靠什么获得尊重?在有些人看来,有权力就可以获得尊重。实际上并非如此,人们有时尊重的不过仅仅是权力,而并非手握权力的人。权力和权力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要把二者混为一谈,也不要把权力与伟大视为一体。权力可以使人成为大人物,但有权力未必就一定是大人物。
正确认识审计权是合理合法使用审计权的前提。审计作为高层次的综合经济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了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监督国家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权力,广大审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这种权力不是与生俱有的,只有你从事了国家审计工作才能享有和使用,拥有了这种权力就要履行国家规定的义务,正确、合理、合法使用审计权。不应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等同于权力者,更不能把权力作为得到被管理者尊重混为一谈。把玩权力,显示自己的高贵,表现自己的无所不能,既是对党和人民赋予其权力的误解,也是对手中权力的滥用。
审计干部应充分认识权力内涵,加强个人世界观、利益观和权力观的认识,才能真正做到审计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正确行使审计权首先要坚持“权限法定”的原则。按照审计法律规定的管辖范围确定审计监督对象,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监督内容实施审计监督,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范围以外行使审计监督权,要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审计处理处罚种类、幅度内实施审计处理和处罚;其次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要求审计人员在项目审计中要真实、准确反映被监督对象的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如实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情况,不得隐瞒审计查出的问题,更不能利用审计查出的问题作为谋取个人不当利益的手段;最后正确行使审计监督权要求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要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确保审计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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