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的拟定过程中,通常无需明确规定男方所欠下的赌债相关事宜。这主要是因为赌债并非为夫妻共同债务,而是被视为男方应当承担的个人债务,无需由双方共同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故而,关于赌债的归属及偿付方面在离婚协议中并无必要进行详细阐述。在撰写离婚协议时,只需针对夫妻共同债务部分进行详细商议和明确分割方式即可。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赌债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受保护,男方甚至有权利拒绝支付该笔款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