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市人民政府:
你市报送的《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取五(间)朱(沱)公路车辆通行费的立项请示》(永川府文〔2001〕88号)和《永川市人民政府关于五(间)朱(沱)公路设置收费站点请示》(永川府文〔2001〕87号)收悉。
市政府转请有关部门审查后认为:五(间)朱(沱)公路全长40.18公里,概算总投资13619.16万元,是连接永泸公路和长江上游朱沱港的重要通道,建成后可以完善永川市区域交通网络,形成水陆联运,对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家关于公路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五(间)朱(沱)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条件,同意其建成后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同意在五(间)朱(沱)公路新民村和四望村附近分别设置新民站和四望站两个主线收费站。
三、关于收费标准、收费年限等事项,待该路段建成验收合格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查确定。
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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