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如何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当事人携带仲裁裁决书等材料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强制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强制执行申请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3.申请执行依据,如民事判决书;
4.申请请求,如申请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履行债务;
5.事实与理由;
6.落款,申请法院、申请人、日期等。
三、怎么撤销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撤销方式是:
1.申请执行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
2.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执行局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二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n(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n(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n(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n(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n(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n(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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