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案由有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施工合同纠纷、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分包合同纠纷、监理合同纠纷等。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三大类。
一、如何确定特殊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管辖条款,并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则按照约定管辖确定管辖法院;如果约定管辖无效,则按照法定管辖确定。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上四类合同纠纷按照产纠纷确定管辖。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三资合同纠纷,由中国境内法院管辖。
二、拖欠货款的案由是什么
拖欠货款的案由如何确定,需要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一般需要从签名方面的问题、送货单不规范的问题等方面来考虑。签名方面是否存在签名者不被确认、签名不规范不被确认等情况;送货单不规范是否注明存根联、催款联、记账联等。其次,比如货物的欠款,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是工程欠款,那就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因为欠款是要审查基础关系的,所以拖欠货款属于什么案由要看具体的纠纷,才能确定案由。
三、有关装修合同管辖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其性质被认定为建设工程合同,则应使用专属管辖。如果性质被认定为承揽、买卖等非建设工程合同,则不适用专属管辖,如家庭装饰装潢纠纷等属于承揽合同,不适用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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