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一、设计作品侵权的赔偿原则是什么吗?
设计作品侵权的赔偿原则是:
1、全部赔偿原则,即赔偿由于侵犯著作权而给权利所有者造成的损害,侵权者向权利所有人支付费用可以包括适当律师费等规定,是全部赔偿原则的体现。
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由著作权法律明文规定不法侵害著作权造成损害,应赔偿损失的具体数额或数额幅度。在法院无法查清受害人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营利数额,或者受害人直接要求按法定最低赔偿额进行赔偿的,法院按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
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智力创作成果损害结果的不易确定性以及案情的复杂多样,使得对著作权的损害赔偿不可能简单化一,可以由法官自由裁量。
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对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享有的著作权中精神权益损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犯着作权应当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人应负担的赔偿时的证据,包括以下方面:
1、原告的实际损失证据。比如,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原告合理的许可使用费;因被告侵权导致原告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等。
2、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证据。比如,被告的版权费,被告的财务报表等反映营业利润等状况等。
3、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的证据。主要包括:律师费,公证费及其他调查取证费,交通食宿费,诉讼材料印刷、邮寄费等。
4、其他证据。通常情况下,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的证据较难取得。在此情况下,法院酌定赔偿金额时会参考作品的知名度和市场价值,权利人的知名度,侵权人的主观过错、侵权方式、时间、范围、后果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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