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警察不调解,但一般会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并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4.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二、交通警察不调解的情况下怎么办?
交通警察不调解的情况下,任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途径来定纷止争。
起诉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对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等),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三、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程序
1.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2.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4.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和折价赔偿费用。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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