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拆迁包括违法强拆、偷拆、骗拆、误拆等。另外还有违建拆除、危房拆除等。违法强拆,即拆迁人未经被征收人同意,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政府部门征收房屋要有合法的手续,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停水停电方式暴力拆迁,也不能在未拿到法院强制执行决定书后进行强拆,否则就是违法强拆。
非法强拆可能构成犯罪。未有法律依据而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等同于对公民房屋的非法入侵,如造成了房屋毁坏应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该视具体情节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非法强拆的组织者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拆迁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应该按照其触犯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
1.故意毁坏财物罪。作为公民的居住用房或商业用房,不仅自身价值较高而且还承担着多重社会属性,居者有其屋是社会稳定的有利保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拆迁过程中,拆迁工作人员如果与被拆迁人发生冲突,并导致被拆迁人及其家人人身受到损害的,会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有些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过失杀人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工作人员直接进入被征收人家里违法偷拆、强拆的行为屡见不鲜,这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4.公务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按其触犯的刑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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