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的证据有: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诉讼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的起诉流程是:
1.起诉:首先,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2.立案:法院会根据起诉的情况,进行立案处理。
3.预缴诉讼费: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当事人预缴,如果判决后败诉,则需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4.庭前准备:在开庭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并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5.开庭审理:开庭后,法院会进行审理,并听取双方的意见。
6.判决: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离婚,则双方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三、离婚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离婚费用的承担一般是由原告预交,由败诉者承担。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决定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n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n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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