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按揭贷款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后防务评估价50%的首期付款,同意以所购房屋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等。
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条件
申请房屋消费贷款除了必须在银行所认可的特约经销商处购买限定范围内的房屋外,申请房屋消费贷款的购房贷款买房者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购房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房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房屋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房屋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房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房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房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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