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如下:
1、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
2、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3、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
4、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
5、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应急管理局可以随便罚款吗
应急管理局合并调整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其他部门的一部分职能,但主要职责还是安全监督,有执法权。如果说你对当地的应急管理局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政府职能部门或者说他等级的纪委、监察委为进行举报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一条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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